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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07-03-06

        金門地區觀光事業自民國81年11月7日終止戰地政務,開放台灣民眾來金參訪以來,發展迄今二十餘年時程,為促進觀光發展,配合地方制度法於89年1月公布實施及本府組織條例經貴會第二屆第四次定期大會通過,本處自93年8月1日由「觀光局」更改為「交通旅遊局」,將原編制於觀光局「交通旅遊課」與「觀光業務技術課」調整為「交通行政課」、「大陸事務課」、「觀光業務課」及「觀光企劃課」。102年1月20日因應本府組織調整,「交通旅遊局」更名為「觀光處」,處轄「課」改為「科」、並因應組織編制調整增加「城市行銷科」。

        「觀光立縣、文化金門」是本府施政主軸,落實「發展觀光產業」、「讓兩岸認識金門、讓金門走向世界」更是本府的施政目標,本局全體同仁將秉持發展地區交通旅遊業務及服務理念,並依據施政計畫,逐步規劃、推動地區交通、大陸通航及觀光事業之建設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