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陸客來台自由行:依據「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協議」暨「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規定申請。 (二) 金門小三通自由行:依據:「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規定申請。 權責單位:觀光處 科別:大陸事務科 連絡人:葉勳 連絡方式:082-318823#62736 更新日期:2013-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