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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金門縣公有路外停車場機車收費費率標準,自即日起實施。
  • 發布單位:觀光處

主旨:公告金門縣公有路外停車場機車收費費率標準,自即日起實施。

依據:依停車場法第17條暨金門縣公有收費停車場使用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規定。

公告事項:金門縣公有路外停車場機車收費費率標準,費率適用於輕重型機車車輛(不含250cc重型機車);管理機關對各停車場之管理得不逾下列上限之下,依各場域停車供需狀況,訂定費率並公告之;並得因特殊情況需要累進或折扣方式計費。

  1. 計時:每小時上限20元,當日上限100元。
  2. 計日計次:每次上限30元,跨日另計。
  3. 月租:每月上限650元。
  4. 季租(3個月):2,400元。

公告詳如附件。

  • 點閱次數:215
  • 上版日期:112-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