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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烈嶼通勤專區停車場停車證」申請資格作業要點
  • 發布單位:觀光處

一、烈嶼通勤專區停車場因管理單位轉換之際,106-108年水頭碼頭烈嶼通勤專區停車證登記車號將鍵入系統,可延用至109年6月30日止。

二、新辦理停車證資格者,申請窗口如下:

    1.烈嶼鄉公所

    2.港務處水頭港區出境大廳1樓服務台

    3.廠商駐點人員(小三通停車場哨亭口)

    4.觀光處交通行政科

三、新申辦人員,即日起可向上列窗口申辦,亦可至金門縣政府網站下載申辦表格。

四、停車證申請表及申請資格詳如附件。

五、服務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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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8-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