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金門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管理要點」規定辦理。
貳、甄試職稱名額
參、應試資格
- 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取得外國國籍者。
- 具媒體工作經驗10年以上尤佳。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具電腦文書編製等相關經驗者為佳。
肆、主要工作項目
一、觀光行銷業務。
二、媒體行銷聯繫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伍、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 報名時間:自109年4月6日至109年4月10日上班時間內(上午8時至下午5時)
- 報名地點:金門縣政府觀光處城市行銷科 (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7號4樓、信封上請註明 「應徵觀光處約用人員職務」 )
- 報名方式:採親自、委託或郵寄報名(郵寄應於報名截止日下班前寄(送)達。(逾時不予受理)
陸、報名時應繳證明文件
- 畢業證書影本
- 國民身份證影本乙份(正反面)(影本貼於報名表)
- 經歷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若有請檢附)
- 退伍令(女性免附)
- 電腦文書編製相關證明文件(若有請檢附)
柒、甄試項目及計分標準
一、經歷:佔總分50分
- 曾任職報社或媒體、傳播公司,從事媒體相關實務經驗,持有經驗證明文件者。
- 累計一年採計2.5分,不足一年者不計,最高採計50分。
捌、面試日期、地點:
另行電話通知(經資格審查條件符合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玖、錄取標準:
依甄試總成績排名較優者錄取之,總成績相同者,以經歷較優者優先入取,又相同者抽籤決定入取,本甄選總成績未達五十分者,不予錄取。
拾、核薪標準
依據「金門縣政府及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薪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薪,依法納入勞、健保。
拾壹、本甄試簡章未盡事宜,得依有關規定辦理。
拾貳、聯絡電話:(082)318823轉分機62753洽城市行銷科林小姐。
相關檔案:金門縣政府觀光處約用人員甄選報名履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