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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一百零八年度遊覽車營運車輛汰舊換新補助實施計畫
  • 發布單位:觀光處

一、受理時間:

即日起至108年10月31日止。

二、補助對象:

領有「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之公司或行號,其執照登記之營業種類為「遊覽車客運業」、營業區域為「金門」;且於本年度新購全新或較新(指車齡五年以下)遊覽車並汰換最近一年有營運事實之所屬現有營業遊覽車者,該現有營業遊覽車於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於金門縣完成領牌或過戶手續。

三、申請地點:觀光處4樓業務科

詳細內容如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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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8-06-20